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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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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任务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十五”计划纲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使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的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有52.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5%,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提高到80%;近41万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127万有劳动能力的城乡残疾人就业;扶持31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34万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残疾人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其中一部分人实现了勤劳致富。各行各业的英雄模范群体中都有残疾人的杰出代表。一批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三)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优化。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进一步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全省建有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78所、特殊教育班69个,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252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04个,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221个,法律维权服务机构213个,盲人图书馆(室)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全省县级以上普遍建立了残疾人组织,乡镇(街道)以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地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省人民共同奔小康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扶助残疾人的法规、政策还不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体系和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残疾人的状况,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湖北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大投入,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新的贡献。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康复服务面进一步扩大,使43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帮助农村30万赤贫残疾人脱贫,扶助农村4万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
  ──巩固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水平。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文艺、体育活动进一步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打基础、求发展、上水平”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对不同地区和城乡残疾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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