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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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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06〕110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农业厅、省编委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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