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科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8月21日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为了提高全省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切实保障创新型省份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等精神,紧密结合科技系统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纠正影响科技创新发展、损害基层和科技人员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全省纠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任务。加强科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基础,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确保创新型省份战略目标又快又好地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科技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政府工作提速、探索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等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我省科技事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在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全省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群众对科技系统的满意率逐年提高,位次前移。同时应清醒地看到:科技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任重道远。面对加强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新形势、新任务,还不能完全适应。在对政风行风建设的认识和工作力度等方面,发展还不平衡,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差距。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对科技系统的影响依然存在,有的行政不作为、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有的学风浮躁、弄虚作假、学术行为不端,影响了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这些问题应当引起科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并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抓好政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