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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关于实施市长接听群众来电和局长接访群众工作制度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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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关于实施市长接听群众来电和局长接访群众工作制度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穗府办[2006]2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关于实施市长接听群众来电和局长接访群众工作制度的情况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实施市长接听群众来电和局长接访群众工作制度的情况报告
市政府:
 

  按照去年10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广州市政府领导接听群众来电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方案》,从去年11月23日起,市长每月一次(23日上午)轮流在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下简称受理中心)接听群众来电,至今年7月28日已完成第一轮工作;从去年12月1日起,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每周一次(周四上午)在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下简称信访局)接访群众,至今年6月29日也已完成第一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去年11月23日张广宁市长带头执行首个“接听日”以来,市长和8位副市长都先后到受理中心接听群众来电,共接听电话12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共有29名局长(主任)到信访局接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130批378人次。对市长接听群众来电事项和局长接访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信访局都一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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