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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7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6〕7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现结合我省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省处于南北气候过渡带,是雷电灾害频繁发生的省份。今年以来,我省出现的雷击事件及造成的损失均明显多于往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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