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奖励优惠办法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奖励优惠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嘉政办发(2002)107号文件同时废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嘉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奖励优惠办法 为加快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嘉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