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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管理是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和重要内容。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湿地保护”精神,有力支持我市“蓝天碧水青山绿地”工程和建设最佳人居环境重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管理,对促进我市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作用。一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需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是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之一。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最稳定、物种资源最丰富,是陆地生态系统的精华所在。它对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对开发新能源、新材料及新药、特效药等多方面,都具有无法估量的重要价值,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之所在。尤其是湿地生态系统,据研究其单位面积生态系统的价值就为其它生态系统平均水平的10倍,是拥有极高功能和价值的生态系统。二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我市是一个以山区、丘陵为主体的地区,林业发展的速度和程度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前进步伐,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都处在林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和关键位置,从某种意义上讲,其保护和管理水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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