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获准认定的重庆市第一批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 渝财采购〔2006〕35号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和《重庆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操作规程(暂行)》(渝财采购[2006]20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重庆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经申报、审核、网上公示,现将第一批获准取得(确认)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6家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