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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财经稽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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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财建〔2006〕158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财经稽查办法》的通知
渝财建〔2006〕158号
 
 
各相关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
  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量大,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确保我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保障我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顺利实施,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移民局,现将《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财经稽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财经稽查工作。

2006年8月21日


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财经稽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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