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3)1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许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市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市综合实力、构建和谐许昌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各级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总的要求和工作思路就是坚持“一个方针”、突出“三个重点”、推进“三个转变”、搞好“四项服务”。坚持“一个方针”,就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突出“三个重点”,就是突出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以增强下岗职工的就业能力为重点,以加强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为重点;推进“三个转变”,就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单纯重视学历教育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重转变;搞好“四项服务”,就是通过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调整经济结构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为促进就业再就业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紧密结合、校企结合、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达到2.5万人以上,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为社会输送 8万多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4万多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发展,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0.3万人次。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二、以服务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大批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 (四)职业教育要为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按照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要求,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订当地和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 (五)职业教育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提高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 (六)职业教育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 (七)职业教育要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组织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