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7年) 为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科技创新,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的通知》(整规办函(2006)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全面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积极打造重庆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科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