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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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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6〕111号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6-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

  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6年9月在广州市举行,为做好本次博览会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展我市中小企业与中外中小企业的合作领域和交流渠道,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对外开放水平,逐步增强中小企业自我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推进中小企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实现市五次党代会提出的“1165”发展战略目标做贡献。
  二、参会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9月15日至18日
  地点:广州市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做好参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成立晋城市参加中博会代表团,其组成人员如下:
  团  长:郭长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团 长:樊 烨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吉天义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曹秋堂  市中小企业局总工程师
  组团参会的具体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承办。
  代表团下设秘书处:
  秘 书 长:吉天义
  副秘书长:曹秋堂 毋勇
  联 络 员:成潞安
  联系电话:6996221  13015359322
  传  真:6996225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晋城代表团与省、县(市、区)团之间的联络与协调。
  (二)负责提交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筹备参加第三届中博会动员会,安排、组织、协调代表团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
  (三)负责编印对外宣传资料和大会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四)负责参展产品及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编印参展项目资料;负责制定布展方案、招标和设计;负责布展撤展工作。
  (五)负责落实汇总参会人员名单;负责安排代表团与会人员的住宿、交通、通讯、文印、安全等事宜;负责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
  (六)负责洽谈交易成果的统计报送工作。
  (七)负责大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完成代表团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展位安排及参展经费
  省政府分配我市6个展位,每个展位费6800元。
  (一)展位安排
  本次会议我市集中组织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玻璃工艺品四大类产品参展,具体安排如下:
  1、机械展位3个:泽州县、阳城县、开发区各1个。
  2、纺织服装展位1个:高平市。
  3、玻璃工艺品展位1个:城区。
  4、食品医药展位1个:由沁水、陵川合办。
  (二)参展经费
  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市代表团工作人员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展位特装费、展品运输费、各县(市、区)参会人员经费由各县(市、区)自理,广告费、参展企业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企业自理。
  五、工作进度安排
  8月22日前:
  1、各县(市、区)报送联络员名单及参展方案。
  2、各县(市、区)报送《第三届中博会参会产品一览表》(附件3)。
  3、各县(市、区)报送《参展单位申请表》(附件1)。
  4、各县(市、区)报送招商对接项目。
  8月25日前:
  1、各县(市、区)报送《各县(市、区)分团报名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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