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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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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教审字〔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6-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 近几年来,我省高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印发)和我省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障学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必须看到,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各高校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管理等方面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但绝大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停留在手工审计阶段,审计人员仍然采用手工翻阅凭证、帐表等传统的审计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工作效率低,时效性差,审计质量无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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