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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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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6-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的意见

(石政办发〔2006〕56号)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提高行政管理与服务效率,提升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站,以部门、单位网站和县(市)、区政府网站为子站的市政府网站群建设水平,决定依托市政府网站群平台建设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是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和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具有积极意义。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对政务信息的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库,有效地汇聚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实现共享,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是当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任务,可以推进和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高政府网站群建设水平。有关部门、单位都要负起责任,切实做好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保证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开发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信息资源组织开发的原则。信息资源组织“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社会公众,发挥政务信息资源效益作用为目标,整体规划,共同开发,集中管理,互通共享,方便发布查询,兼顾政府和部门网站应用,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

  (二)信息资源组织开发的主要内容。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在其行使管理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众正常的工作、生活有需求的,均应纳入组织开发的范围,进行整理入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对外发布,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根据信息资源的实际情况,各类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同形式。

  三、政务信息资源的组织维护和资源库系统的主要功能

  市信息中心根据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分布状况和服务社会公众的需求,统一规划全市信息资源开发内容,制定《石家庄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目录》(以下简称《资源库目录》,附后),确定各部门、单位信息资源组织开发与日常维护工作的任务和分工责任,组织各部门、单位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开发和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工作。

  市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开发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依托市政府网站群平台建立信息资源库,对信息资源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发布,确保信息资源安全存储、网站群共享共用,方便有关部门进行信息维护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浏览。

  信息资源库系统的主要应用功能:

  1具有用户管理与信息维护机制,能够对部门用户进行分级授权和管理,实现部门用户远程管理维护信息。

  2按照相关标准建立系统完整、能够调整的信息类别体系,方便对信息资源进行归类管理。

  3能够实现对信息按类别、关键词、时间段等方式进行检索查询。

  4能够实现信息批量导入。

  5具有信息编辑、文献编辑、网络信息采集功能。

  6数据库信息资源能够为市政府网站群各网站引用发布。

  四、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信息规范要求

  (一)时间安排

  9月11日前,各部门对《资源库目录》要求的信息资源进行组织、整理,实现信息电子化,并通过电子邮箱上报市信息中心,由市信息中心进行初步审核。

  9月30日前,市信息中心组织各部门、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和资源库系统操作应用培训。同时组织各部门、单位集中统一进行信息录入,对各自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调整、完善。

  10月16日,由市信息中心组织力量分部门、分单位进行审核验收。

  (二)信息规范要求

  各类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有效,符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用字、用词正确,语言通顺简洁。各类文体的信息要符合相应文体的格式规范。文字、标点符号、数字的使用和书写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规定。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办事指南信息,要对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审批依据、办事条件、数量限制、审批或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期限、申报材料目录、联系方式等进行清楚准确地表述。各类公文信息,按照原有纸质公文的格式规范形式进行页面编排制作。图片信息要清晰,格式为JPG,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900K,尺寸大小最大不超过1024×768像素,最小不低于640×480像素。各类视频资料信息内容要采用RM格式,确保播放流畅。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工作的领导

  1各部门、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有关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挖掘,整理归纳,对照《资源库目录》要求列出详细的信息资源目录,确定入库信息。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处室和人员,制定工作制度,确定工作时限,按信息资源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处室共同参与,确保按期完成信息资源开发组织工作。

  2市信息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通报制度,通报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度。要抓好系统软件开发和应用培训,做好技术服务,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3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9月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处室、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市信息中心2102房间,联系电话:86687695,电子邮箱:xxzx@sjz.gov.cn。

  附件:石家庄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目录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石家庄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目录

  一、政务信息资源

  (一)组织机构

  1石家庄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机构设置。(由市编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2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机构性质及职责、内部处室设置及各处室职责、办事程序、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3社会团体情况。介绍我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章程、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法规、文件

  1石家庄市现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市法制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2各部门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3政府公报。(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4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包括:石家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5各部门制定发布的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的文件。(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6已开放的归档文件。(由市档案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7宜公开的政府调研报告。(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提供和维护)

  (三)公告公示

  1政府公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2通知公示。各单位发布的通知、通告以及公示信息。(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四)行政审批。政府部门、单位负责的各类行政审批、注册、备案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事表格、申报材料目录、办事机构、联系方式以及我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增设分支机构及注销登记的条件、申办程序、承办时限、收费标准、当事人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负责提供和维护)

  (五)政务动态。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的重要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负责提供维护)

  (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2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市政府做出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重要决策,以及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计划、方案等。(由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和维护)

  3公共资金的使用。

  (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情况。(由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市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情况。(由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七)公众监督

  1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介绍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事项的范围、程序等。(由市法制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2市长公开电话。公布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范围、办事程序、对社会各界来信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的处理等。(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3参加行风评议的政府各部门、单位热线电话、典型问题解答、处理结果等。(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4人民来信来访。(由市信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市信访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的工作程序,办公地址、接待来访地址、联系电话等。

  (2)介绍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的有关规定、办事程序。

  5行政监察。(由市监察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公民举报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方式,保护举报人的措施,受理部门依法承办的职责划分、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2)介绍廉政建设、机关评议、行风建设、专项检查情况。

  (八)法律知识。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律知识。(由市司法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九)专题信息。市政府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的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及报道,由部门主办的各项专题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相关文件材料和报道。(由市政府办公厅、各部门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市情信息资源

  (一)石家庄概览:包括自然环境、建置沿革、行政区划、人口、民族、综合实力、农业、工业、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民营经济、城建环保、交通邮电、财政金融、科教文卫、旅游、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概述;各县(市)区概况、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简况。(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石家庄年鉴。(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三)石家庄地方志书:1841-1982年《石家庄市志》和各县(市)区志书目录;1978-2002年地方志网络版。(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四)石家庄地方史料:石家庄百年大事记、石家庄地方史料精华等。(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五)2005年石家庄大事记。(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六)党史资料:党的大事记、党史人物、党史知识、党史研究成果等。(由市委党史研究室协助提供)

  (七)石家庄市改革开放的主要成果,专题外宣资料,包括图片、视频资料。(由市外宣局负责提供)

  (八)石家庄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06年度发展目标以及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完成情况。(由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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