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06]188号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6-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莆政办[2006]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莆田市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
  

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6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的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