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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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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达市府办〔2006〕110号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6-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是国务院提出“三年清欠”目标完成时限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全市清欠总目标的全面完成,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06)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如何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责任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治新的拖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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