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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6-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2006年8月10日,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鸣泉村委会陈旗营村发生一起10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省各地要立即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8月19日,市政府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派出督查组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活动。通过检查,我县部分超市、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不同程度存在疏散通道不足、灭火器配置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数量不够,以及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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