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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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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教财〔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及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步伐,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扩大“两免一补”政策范围,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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