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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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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略阳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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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汉政办发[200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推动我县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创造健康、协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和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传销等活动,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医疗教育、房产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动我县经济秩序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察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以及乡镇、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要公升揭露和曝光。加强对优质食品、优秀企业的正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促进食品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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