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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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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临政发〔2006〕24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促进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06]49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自觉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支持政协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完善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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