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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广告管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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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6〕9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广告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烟草广告管理,营造有利于控制吸烟,减少烟草危害的社会环境,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烟草广告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广告被列为国际性的禁止宣传内容。我国政府于2003年11月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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