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顺利推进“十一五”时期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特制定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良好,初步建立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圆满完成了“十五”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坚持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两手抓,全市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出生35.5万人,年均出生率、自增率为6.78‰和0.97‰,比“九五”时期分别下降2.44和2.12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4%以上,一孩率保持在87%以上,为全市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稳步推进。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在建立宏观调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利益导向、建设先进文化、巩固基层基础、创新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队伍管理、维护群众利益和逗硬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尊重和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人翁地位,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一法三规一条例”的规定,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建立依法行政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了公民婚育行为,群众按政策生育率、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初步形成了以行政征收为主,强制征收为辅的新机制,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七不准”、“十禁止”规定,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恶性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稳定了生育秩序。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形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工作扎实推进,2004年以来全市兑现计划生育奖励金总额8109万元,向农村发放奖励扶助金2318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5791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十五”期间,累计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549个,帮扶计划生育“三结合”家庭13.93万户,落实帮扶资金3496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有所突破。全市进一步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了市、县、镇、村四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落实,率先在全省解决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相同的财政投入问题,全面落实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六)婚育新风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关爱女孩行动以及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男女平等、计划生育、少生优生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弘扬。全社会重视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问题、改善女孩生存条件、关爱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七)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实施。健全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市指导所为核心、县站为依托、乡(镇、街道)服务站和村服务室、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每年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近600万人次,实施节育手术10万人次,全市综合节育率达90%以上。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全市19个区(市)县全部达到市优标准,其中国优2个、省优9个。 (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资源网络建设初具规模,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数据质量。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以信息化促进服务的系列化、个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