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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我市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文字号】 韶府办〔2006〕185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我市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
(韶府办〔2006〕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6年秋季开学在即,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我省灾区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学新生上学困难的紧急通知》(粤府函[2006]192号)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提出的“下决心妥善解决重灾户子女上学问题和实际困难,绝不能让一个大学新生因灾不能上学”的重要指示精神,保证受灾家庭子女特别是严重受灾家庭子女顺利如期入学,根据我市实际,现就解决我市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入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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