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市开展出租屋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府办〔2006〕1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台山市开展出租屋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消防大队反映。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台山市开展出租屋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吸取汕头“5.19”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屋及“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江门市开展出租屋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