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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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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佳政布〔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佳政布〔2006〕9号
为给市民出行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整顿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对市区主要街路的交通秩序开展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1、长安路(西起圃东街东至音达木河); 12、中山街(北起沿江路南至胜利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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