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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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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办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管理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管理,保证国家财产安全,提高公务车辆保险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应在定点保险公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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