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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查缉丢失被盗军警车号牌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6]13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查缉丢失被盗军警车号牌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查缉丢失被盗军警车号牌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查缉丢失被盗军警车号牌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济南军区军务部、保卫部、交通运输部、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厅《贯彻落实国家和军队〈关于军地共同查缉丢失被盗军车号牌严厉打击假冒军车的通知〉的通知》(联运(2006)5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查缉丢失、被盗军警车号牌,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联运(2006)59号文件为指导,以《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公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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