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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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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06〕121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有些地方经费投入不足,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缓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不完善,工作人员无编制,正常工作开展受到影响;不按规定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防雷安全存在隐患;气象探测环境得不到有效保护,气象资料的准确性受到影响;一些基层气象台站工作条件简陋,职工生活艰苦;市气象雷达站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资金缺口较大等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气象工作,更好地为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协调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国家安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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