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濮政〔2006〕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切实提高税收占GDP 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把经济发展成就转化为税收,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根据省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加大征管力度,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为增强地方财政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税收管理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宏观税负)长期偏低。这既有产业结构不合理,尤其是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等客观原因,也有征管粗放、工作到位等因素,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小规模企业和个体税收管理薄弱、县域税收管理放、部分行业税收管理偏松、发票管理缺少有效监控手段、税收分析亟待加强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税收工作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税收漏洞,提高征管水平,提高税收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税收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