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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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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兴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政发〔2006〕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直属单位:
  《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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