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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旅游商品经营企业:
  《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望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定点生产企业”、“定点商店”的申报工作。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促进平邑县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规范旅游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做好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的范围是平邑县生产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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