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旅游商品经营企业: 《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望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定点生产企业”、“定点商店”的申报工作。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平邑县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规范旅游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做好平邑县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的范围是平邑县生产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