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2年至2005年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2年至2005年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市政府责成市法制办对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将2002年至2005年市政府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公布如下:
  1.《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威政发(1999)37号)被《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威政发(2002)35号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