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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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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公通字〔2006〕12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

  现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公安厅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和和执法水平,根据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划。

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全省公安机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顺利实施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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