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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朐县加强烟煤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朐县加强烟煤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发〔2006〕23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临朐县加强煤烟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临朐县加强煤烟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煤烟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31号)和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临发[2005]2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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