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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新农村建设中重点历史文化遗存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县府办字〔2006〕11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5
【实施日期】 2006-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新农村建设中重点历史文化遗存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县府办字〔2006〕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县新农村建设中重点历史文化遗存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吉安县新农村建设中重点历史文化遗存调查工作方案
 

  为增强我县新农村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发挥我县文物资源优势,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根据省文化厅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要求,以及吉安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市文化局《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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