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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快边贸市场建设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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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商委发〔2006〕113号
【发布日期】 2006-08-25
【实施日期】 2006-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快边贸市场建设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近年来,全市省际边贸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边贸市场队伍不断壮大,营业面积、交易总额、从业人员和上缴税金大幅增加,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全市边贸市场总体规模偏小、设施简陋、特色不明显、建设资金紧张,制约了边贸市场的发展壮大。为加快全市边贸市场建设发展步伐,不断增强边贸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和聚合辐射能力,促进边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边贸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设发展边贸市场是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需要,是加快边贸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加快发展边贸市场,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有利于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利于提升区域流通聚合辐射能力,增强对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有利于边贸地区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边贸市场的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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