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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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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教贷〔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8-25
【实施日期】 2006-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在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各高校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全省已有43所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累计8.5万名贫困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5.9亿元。特别是2004年6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全省高校共有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3.1亿余元国家助学贷款。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推进,贷款风险问题也逐渐显现。据调查,按照金融部门现行的不良贷款考核标准,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率约为18%,相对2003年和2004年呈增长趋势,已直接影响到贷款的继续发放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环境,现就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降低贷款学生违约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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