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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上海保监局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等37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  
【发文字号】 冀保监中介[2006]10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5
【实施日期】 2006-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上海保监局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等37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冀保监中介[2006]10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等37家机构:
  你们委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提交的《关于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等50家机构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平保产冀分办[2006]32号)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等37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范围见附件。
  二、请你们委托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上述37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正副本,并请及时从受托保险公司领取许可证。
此复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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