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企业: 我省建筑业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并具有极大增长潜力的支柱产业,2005年总产值已突破500亿元。建筑业的发展在推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增长,提高城乡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吸纳富余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和增加地区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着不可忽视的带动、辐射作用。为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企业,省建设厅决定从2005年度开始,每年在全省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开展“云南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活动。评定为百强的企业,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具体实施按照《云南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暂行办法》进行评选。 云南省建设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云南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建筑业发展,逐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培育一批具有竞争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带动一大批中小型专业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素质,云南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具有独立法人和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开展“云南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活动,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建筑业百强企业”是全省建筑业企业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名额分配如下:施工总承包企业60名,专业承包企业30名,监理企业10名。评定为百强的100名建筑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