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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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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孝政发[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08-27
【实施日期】 2006-08-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许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解决城市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关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市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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