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发明电〔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8-27
【实施日期】 2006-08-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干旱、低温冷冻、风雹、暴雨、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带来严重损失。据统计,全省共有80多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1482.6万人(次),因灾死亡18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9744人。倒塌房屋8757间,损坏房屋1.9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732.27千公顷,绝收面积367.38千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1.75亿元。目前,汛期尚未结束,仍属灾害高发时段,部分地区干旱仍在持续,局部地区极易发生洪涝、泥石流等多种自然灾害。为切实搞好我省防灾抗灾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06)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