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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蚌政办〔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8
【实施日期】 2006-08-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蚌政办〔200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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