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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体〔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8-28
【实施日期】 2006-08-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6〕4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现将《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科协青办字(2006)3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利用科普教育基地拓展本市中小学课程资源试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6)49号),充分利用本市社会科普教育资源,将社会优质科普活动引进校园,并按照本市统一安排就近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科技教育与社会科普资源的双向互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组织安排,督促和保障本区域“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我委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联系人:柏丹,联系电话:2311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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