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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6〕133号
【发布日期】 2006-08-28
【实施日期】 2006-08-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的函
吉政办函〔2006〕133号
 
 
德惠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办公厅决定将你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
  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目的是畅通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真情、实情,下情上达,为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通过信息互换,为联系点提供信息服务,上情下达,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为方便经常性地沟通,希望你市能够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以下情况: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包括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或部署、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资料);办公厅根据省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的重点调研内容。省政府办公厅为确定的调查研究联系点提供以下服务并组织开展活动:采取“摘报”的形式不定期向联系点通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省政府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组织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为调研联系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等出谋划策,提供高层次的专家咨询论证服务;省政府办公厅不定期组织召开联系点座谈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对于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重点到联系点进行调研;向联系点赠送《吉林政报》、《吉林省省情》和《吉林省发展报告》等有关资料。
  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室负责与调查研究联系点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联系人:高燕,电话:0431—8906542,传真:0431—8906526,邮箱:DYS@jl.gov.cn或BGTDYS0625@163.COM。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  附: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的函

磐石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办公厅决定将你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
  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目的是畅通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真情、实情,下情上达,为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通过信息互换,为联系点提供信息服务,上情下达,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为方便经常性地沟通,希望你市能够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以下情况: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包括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或部署、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资料);办公厅根据省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的重点调研内容。省政府办公厅为确定的调查研究联系点提供以下服务并组织开展活动:采取“摘报”的形式不定期向联系点通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省政府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组织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为调研联系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等出谋划策,提供高层次的专家咨询论证服务;省政府办公厅不定期组织召开联系点座谈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对于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重点到联系点进行调研;向联系点赠送《吉林政报》、《吉林省省情》和《吉林省发展报告》等有关资料。
  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室负责与调查研究联系点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联系人:高燕,电话:0431—8906542,传真:0431—8906526,邮箱:DYS@jl.gov.cn或BGTDYS0625@163.COM。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的函
 

东辽县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办公厅决定将你县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
  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目的是畅通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真情、实情,下情上达,为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通过信息互换,为联系点提供信息服务,上情下达,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为方便经常性地沟通,希望你县能够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以下情况: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包括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或部署、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资料);办公厅根据省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的重点调研内容。省政府办公厅为确定的调查研究联系点提供以下服务并组织开展活动:采取“摘报”的形式不定期向联系点通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省政府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组织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为调研联系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等出谋划策,提供高层次的专家咨询论证服务;省政府办公厅不定期组织召开联系点座谈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对于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重点到联系点进行调研;向联系点赠送《吉林政报》、《吉林省省情》和《吉林省发展报告》等有关资料。
  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室负责与调查研究联系点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联系人:高燕,电话:0431—8906542,传真:0431—8906526,邮箱:DYS@jl.gov.cn或BGTDYS0625@163.COM。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的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办公厅决定将你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
  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目的是畅通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真情、实情,下情上达,为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通过信息互换,为联系点提供信息服务,上情下达,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为方便经常性地沟通,希望你市能够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以下情况: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包括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或部署、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资料);办公厅根据省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的重点调研内容。省政府办公厅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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