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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委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旅〔2006〕10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8
【实施日期】 2006-08-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旅游委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沪旅〔2006〕109号


各区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各旅游星级饭店:
  为进一步加大对本市旅游星级饭店的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旅游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根据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2006年旅游饭店行业管理及星级复核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以及对批准满五年的旅游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为契机,加快推进“饭店诚信服务”长效机制的建设,巩固和提升本市旅游星级饭店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宾客满意度和旅游星级饭店的公信度。
  二、复核范围
  2005年12月31日以前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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