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委关于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6〕12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民委《关于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