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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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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6〕145号
【发布日期】 2006-08-29
【实施日期】 2006-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府办〔2006〕145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深发(2005)17号)精神,组织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实施工作,我市将开展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为全面掌握各区、各行业的建设用地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0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各园区管理机构组织申报2007年度本辖区和行业建设项目和用地需求情况,各建设单位负责申报本单位建设用地需求,由市政府综合平衡后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对于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审批实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备案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于因未组织申报产业用地需求而未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各类产业园区,一律不安排用地指标。
  二、项目填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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