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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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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9
【实施日期】 2006-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经七月三十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优化物流资源,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物流企业竞争力,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的决定》的精神和《九江市人民政府构建大物流实施方案》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关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的决定》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努力构建配套完善、服务高效的现代物流平台,营造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企业发展氛围,努力打造赣鄂湘皖物流区域中心,为我市“十一五”现代物流业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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