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6〕58号 各市属本科院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6)1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按时做好2005年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并于2006年9月25日前上报至市教委高等教育处。联系人:赵人骅,联系人电话、传真:23116732、23116735,电子邮件:mailto:zhao-_rh@s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