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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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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府办字〔2006〕178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6〕178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吉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考核办法
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确保全市十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十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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